為使家長更瞭解本市協助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作業方式及注意事項,就讀幼兒園前該做些什麼?將在下列地區辦理宣導活動,歡迎親臨現場與我們討論!
※參加對象:以家長為優先,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一、設籍本市並於106學年度滿二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100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欲申請入幼兒園之發展遲緩或各身心障礙類兒童之家長。
二、106學年度屆齡即將入學國民小學(出生日期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且將提出暫緩入學申請之發展遲緩或各身心障礙類兒童之家長。
三、有興趣之早療人員,如該場次尚有餘額,依報名順序錄取。
※報名方式:請家長自105年12月1日(星期四)起至105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下列方式完成報名作業,請擇一報名,避免重複報名,依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一、線上方式:請逕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2.組織職掌→2-5.各科業務→2-5-5.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宣導活動專區」→「臺中市106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需求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說明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請使用Google瀏覽器,避免使用IE瀏覽器)。欲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請於報名後來電至海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確認(電話:04-26153280)。
二、傳真方式:請將「臺中市106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需求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說明會報名表」填寫完竣後傳真至海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傳真電話:04-26153293),並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電話:04-26153280)。
三、郵寄方式:請將「臺中市106學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需求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說明會報名表」填寫完竣後逕寄海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43346 臺中市沙鹿區忠貞路213號,以郵戳為憑),請在信封註記「報名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說明會」。
相關資料請連結本校校務公佈欄(2016-10-2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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